臺南市政府 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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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1052819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0528199A00_ATTCH2.pdf)
主旨: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屆,重申各機關(單位)學校辦理相關活動、典禮儀式應嚴守行政中立之規範,請查照辦理。
說明:檢附「銓敘部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相關問答彙整表」1份,另有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之例示、最新行政中立Q&A專輯請自行下載運用,相關釋例請至該部網站/銓敘法規/銓敘法規釋例/捌、服務/15 行政中立事項查閱。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會(臺南市政府人事處除外)、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幕僚群(一)、臺南市政府幕僚群(二)、臺南市政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