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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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11153987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23~2025年「健康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特約醫療機構及其規劃辦理之健檢方案,請查照並轉知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1月25日總處給字第1114002079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旨揭方案辦理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相關資訊請逕至該總處「公務福利e化平台—公教健檢專區」查詢。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會(臺南市政府人事處除外)、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