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 110年 2月 4 日南市府防字第 11066510450 號函辦理。
二、有鑑於詐騙集團手法日新、黑心食(藥)品流竄於市面,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為防止此類經濟犯罪入侵校園,影響師生權益,特針對「反詐騙、反劣藥、反黑心食品」等主題,設計宣導標語資料一份(如附件 1),俾傳達正確、合法的消費觀念,防止學生成為經濟犯罪的受害者。
三、為擴大本次宣導效益,請本局所屬各中小學惠予協助運用學校入口網站、校內跑馬燈播放附件 1宣導標語資料,並於110年 2月 26 日(星期五)前填報「犯罪防治宣導成果照片」電子檔(如附件 2)回傳承辦人信箱( jingting611395@gmail.com ),俾利後續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