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承辦人:江玟慧
電話:06-2991111#1063
傳真:06-2982507
電子信箱:chiangme@mail.tainan.gov.
tw
受文者: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0037760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0377604A00_ATTCH1.pdf)
主旨:有關公務員得否將自有房屋出租並收取租金疑義,詳如附銓敘部函釋,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3月19日部法一字第1105334767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一份。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人事處除外)、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