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資格:
(一)設籍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且有居住事實之學齡滿 3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二)原住民籍幼兒。
(三)外國人士持有居留證且居住本市,其子女年齡須符合前項規定。
(四)非設籍本市之幼兒,各園得於完成第 2次入園登記作業後且仍有缺額時招收之。(惟不得享有本市預算之補助款。)
*招生人數:可招生名額52名。(核定名額扣除舊生直升及特教生減收名額)
*登記手續及攜帶文件:查驗戶口名簿正本、新生入園登記表及各項優先入園證明文件(無此項則免附)。
*各園新生入園登記日期時間表如下:
(一)第一次入園登記:
1、登記日期:109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 30 分止。
地點:本校東光樓玄關
2、抽籤日期:109年 5 月 1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起。地點:本校東光樓館
3、榜單公布日期:抽籤完畢後公布於網站及大門警衛室前,並書面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4、報到日期:109年 5 月 1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以前(抽籤結束後隨即辦理報到)。
(二)第二次入園登記:(第一次招生不足時,辦理第二次)
1、登記日期:109年 5 月 6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 30 分止。
2、抽籤日期:109年 5 月 8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起。
3、榜單公布日期:抽籤完畢後公布於網站及大門警衛室前,並書面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4、報到日期:109年 5 月 8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以前。
(三)註冊日期:109年 8 月 3 日(星期一)上午 8 : 30-11 : 00 。地點:東光樓玄關
*抽籤程序及地點:
(一)地點:本校東光館(因應防疫政策,若需調整將以 4/29 本校網站公告為主;請家
長依標示進入館場,並請配合防疫措施接受測量體溫、全程配戴口罩與雙手消毒)。
(二)家長需親自或委託他人(須有本人之委託書)到場,並攜帶本人及受託人相關證件。
(三)現場抽中叫號二次不到視同棄權(中籤名單作業後公佈於學校警衛室前以及網站)。經錄取幼兒須完成報到程序,若逾期未辦理者亦視同棄權,本園除不再保留名額,並依備取生序號進行缺額遞補。
※防疫期間學校場域不開放參觀,敬請貴家長配合於報名、抽籤與報到結束後逕行離開;為避免群聚風險,抽籤當天僅限1 位家長出席參加抽籤(幼生不需帶到場)。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列為優先入園對象,且家長須主動提供本市機關規定之相關佐證資料:
(一)第一優先:(符合「臺南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優先招收需要協助幼兒辦法」所稱之需要協助幼兒,其招收順序依下列各款辦理。)
1、身心障礙。(指符合特殊教育法第三條規定,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2、低收入戶子女。
3、中低收入戶子女。
4、原住民。(不限設籍本市)。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二)第二優先:(招收順序依下列各款辦理。)
1、本校(園)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含幼兒園所在學校教職員工之子女)
2、育有 3胎(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學齡滿四足歲以上 (幼兒人數計算含寄養家庭之子女)
3.在園特教生之兄弟姊妹。
4.公務人員因公死亡之子女。
*本市各園招收學齡滿三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班級,依下列順序招收幼兒入園:
(一)五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
(二)四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
(三)三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
(四)五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
(五)五歲一般幼兒。
(六)四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
(七)三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
(八)四歲一般幼兒。
(九)三歲一般幼兒。
大班: 103年 9月 2 日至 104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
中班: 104年 9月 2 日至 105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
小班: 105年 9月 2 日至 106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
詳細簡章內容及資料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