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甄選結果:從缺(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將重新公告簡章再行招考。
…………………………………………………………………………………………………………………………….
第四次公告
一、類別: 特教不分類身障資源班長期代理教師
二、代理職缺:懸缺 1 名
三、錄取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四、聘期: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14/07/31(實際時間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為準)。
五、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