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林珣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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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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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下學期教室調動規則
◎教室內公共財產物品如單槍、吊扇、投影機、液晶螢幕、板擦機等,請勿擅自搬離,將統一由相關處室再行分配。
◎教室內「教師用」辦公桌及電腦桌設備,若在搬離及搬入兩位教師合意下,可進行調換;若任一方無法接受調換,校方財產桌椅以留原班為原則。
◎退休或減班造成之教室內物品,嚴禁私下搬動,若有需求請洽總務處;新接教室如 301 , 305 至 308 及 501 ,教室內可能有缺少學生櫃,麥克風設備等情形,請老師協助確認後回報事務組,將利用暑假盡力回復到堪用之狀態。
- 請原教室老師先預留一個空間供新調入該班級老師擺放個人教學物品
- 桌椅搬動時間除搬入教室為空教室外,統一在 6/30早上第一節課搬動。
- 三年級:請原任 403 張嘉玲老師將學生課桌椅搬到 105 學年度 308 教室; 405 蔣育棋老師請將教室學生課桌椅搬到 105 學年度 301 教室;原 407 教室內物品保留給 105 學年度 302 使用; 305 級 306 教室因為藝文進駐團體搬遷因素課桌椅將延宕至 7 月中才能搬遷,教師物品請先整理後 6/30 可先置入教室中,俟樂團搬遷完成後暑假終將通知老師前來協助,集合人力在 7 月底前搬遷完成; 406 楊曉娟老師請將學生課桌椅搬至 105 學年度 307 教室。請 404 吳怡慧老師協助班級學生課桌椅搬至東光樓三樓原 607 教室。
- 五年級:(請五年級協助 6/30早上第一節,將由總務處於週一晨會發下協助班級及時間通知)請 607 莊政輝老師將學生課桌椅留下供 105 學年度 505 使用;請五年級協助將 601.602 學生課桌椅搬至 105 學年度 501.502 教室;請五年級協助將 603.604 教室課桌椅搬至 105 學年度 503.504 教室;請五年級協助將 608.609 教室課桌椅搬至 105 學年度 508.509 教室; 506 及 507 教室因中年級 305.306 教室暑假中才能完成搬遷,請分配至 506 、 507 教室老師先將教學物品放入該班教室,課桌椅俟暑假 305.306 搬遷完成後再通知老師前來集合人力在 7 月底前搬遷完成。
- 一年級: 103及 105教室內物品課桌椅等,保留給新入班之楊曉娟老師及蘇孟涵老師。
- 其他如果有個別因素需協助之班級或教師,請洽詢總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