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2 月 18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32604231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大學於寒暑假或適宜時間規劃旨揭開班事宜。薦送資格如下: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具備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
三、請調查校內有意願參加進修之在職教師,填妥附件報名表(附件 1)後於 114 年 1 月 3 日(星期五)前傳送至下列電子信箱: levinas@tn.edu.tw ,信件主旨請填寫「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報名」。
四、檢附課程架構核心內容表(附件 2 )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