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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珣川 - 最新 | 2017-08-16 | 點閱數: 581

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 106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106年 7月 26日教育局公告編號 108744 號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代理教師 

 類別

代理

職缺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備註

級任導師

 

育嬰假

1

2

106/08/30-107/01/24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2年級導師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分,    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三、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四、本校招聘類別為一般長期代理教師,需配合學校辦理成果發表及相關競賽活動及相關行政工作。

參、公告時間

一、時間:

第 1次招考公告時間

106年 8月 16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至

106年 8月 21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第 2次招考公告時間

106年 8月 23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至

106年 8月 23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第 3次招考公告時間

106年 8月 25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至

106年 8月 25日(星期五)下午 4 時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tkes.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校校務資訊(http://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或第 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 https://www.tkes.tn.edu.tw/)公告。

 

第 1次招考報名時間

106年 8月 16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至

106年 8月 21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第 2次招考報名時間

106年 8月 23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至

106年 8月 23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第 3次招考報名時間

106年 8月 25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至

106年 8月 25日(星期五)下午 4 時

二、報名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 06-2376534#702(林珣川主任或陳育生組長)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切結書」及「履歷表(格式自訂)」各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 1 張,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六)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七)報考臺南市 106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第一階段報名者)。

  四、方式:採親送或郵寄報名,須於上開規定報名時間內送(寄)達相關資料。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教師法」第 14條第 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第 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 1次招考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 2次招考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 3次招考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次招考甄選時間

106年 8月 22日(星期二)上午 9 時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2次招考甄選時間

106年 8月 24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3次招考甄選時間

106年 8月 28日(星期一)上午 9 時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二、地點:應試人員請於甄選日期及規定之報到時間前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應試當天帶身份證正本以供查驗)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口試(50%)

    (一)範圍:含自我介紹、教育專業、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 6分鐘。( 2分鐘自我介紹、 4 分鐘口試問答)

 二、試教(50%)

    (一)範圍:

 類別

版本範圍

時間

級任導師

二年級康軒版數學

(單元自選、教材教具自備)

10分鐘

 

    (二)時間:

          1. 每人 10分鐘(9分鐘第一次響鈴, 10 分鐘第二次響鈴,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6年 8月 22日(星期二)下午 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6年 8月 24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6年 8月 28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s://www.tke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 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聯絡人:教務處林珣川主任或陳育生組長。電話 06-2376534#702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