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4年 5月 7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 1040013550 號函及本市國民中小學游泳與自救能力師資培訓計畫辦理。
二、依據游泳池管理規範規定,各校實施游泳教學時,學生與教練比例以 15比 1為原則,協同游泳教師資格為具有 C 級(丙級)游泳教練證以上、其他合格體育教師及經本培訓合格之人員擔任。
三、本培訓共辦理 2梯次,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辦理時間: 104年 11 月 4 日至 28 日,研習時數共 10 小時。
1. 第一梯次(上午場):每週六早上 8時 30分至 11 時整。
2. 第二梯次(下午場):每週三下午 2時整至 4時 30 分。
(二)辦理地點:麻豆國中室內溫水游泳池。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0月 30 日(星期五)止至本市教育網路中心學習護照報名(上午場研習代號為177897,下午場研習代號為177898)。
四、歡迎各校未具游泳能力之教師及各處室行政人員踴躍報名參加,並請各校依情形派員參加。
五、請參訓之教師自備游泳及盥洗用具。
六、本培訓如有須詢事項,請逕洽本市子龍國小黃萬芳主任(電話: 72629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