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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杏娥 - 人事室 | 2025-07-20 | 點閱數: 5
一、為鼓勵公務人員平日留宿並提升週間旅遊人次,觀光署業請 23 家國旅卡收單機構協助推廣並彙報所屬旅宿業者實施之公務人員優惠方案;並請各收單機構將上開優惠方案建置於國旅卡檢核系統「優惠資訊」專區,以利公務人員查找。 二、旨揭優惠方案彙整表業登載於國旅卡網站(  https://travel.nccc.com.tw/ ) 之「最新消息」, 如對優惠方案內容有任何疑義,請向各該特約商店或其收單機構洽詢。另為利休假補助費之申請,公務人員於刷卡消費前,請先至國旅卡網站或致電特約商店查詢是否為有效店,並再次與旅宿業者確認優惠內容。
公告 陳杏娥 - 人事室 | 2025-07-20 | 點閱數: 1
一、為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10 條明定,公務人員對於公職人員之罷免,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公務員服務法第 6 條及第 20 條亦規定,公務員應公正無私、誠信清廉、謹慎勤勉,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行政資源。是以,公務員於公職人員罷免案進行期間,應嚴守行政中立精神,避免利用職權或職務關係、動用行政資源或使用職銜名器從事支持或反對特定罷免案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 二、又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負有管理責任,於選舉委員會公告公職人員罷免案宣告成立日起至投票日止,請禁止政黨、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或其... 觀看完整文章
陳杏娥 - 人事室 | 2025-06-27 | 點閱數: 50
為期各機關瞭解當前公部門 EAP 政策推動重點,並增進業務辦理知能,以精進服務品質,總處製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員工協助方案業務宣導」影音短片,置於總處全球資訊網/公務人員/EAP 專區/如何辦理 EAP ( https://www.dgpa.gov.tw/mp/submenu?uid=225&mid=223 )項下,請各機關參考運用。未來旨揭宣導措施內容如有增修,總處將配合更新,不再另行函知。
公告 陳杏娥 - 人事室 | 2025-06-12 | 點閱數: 49
主 旨:公告 114 ( 115 )年後備軍人申請緩召日期。 依 據: 一、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100 年頒「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作業手冊」辦理。 二、國防部 114 年 5 月 12 日國全動管字第 1140128892 號令修正「後備軍人與補充兵緩召逐次召集及儘後召集處理規定」。 公告事項: 一、申請緩召日期:自 114 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止。 二、凡符合申請條件之同仁請於期限內向本校人事室填表申請。 三、有關申請規定逕至人事室洽詢。
公告 陳杏娥 - 人事室 | 2025-06-03 | 點閱數: 74
主旨:為強化赴陸風險意識及保護同仁安全,再重申各機關學校公務員不論平、假日赴中國大陸(含過境轉機),均應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請查照轉知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一、本府 114 年 4 月 14 日府人考字第 1140557027 號函諒達。 二、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及內政部訂(函)頒之「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及「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對於公務員赴陸分別訂有相關許可管理規定,合先敘明。 三、因應暑假旅遊旺季、探親需求,請各機關人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應確實遵守上開...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陳杏娥 - 人事室 | 2025-05-23 | 點閱數: 63
主旨:行政院秘書長函有關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14 年 5 月 19 日院臺法長字第 114061001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依來函說明略以,為避免中國大陸混淆我國人國家認同,且軍公教人員依法負有效忠國家之義務,爰通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倘違反規定,亦未於服務機關(構)學校清查據實以告,經發現後應由各用人機關(構)學校,本於權責予以適當處置。
公告 陳杏娥 - 人事室 | 2025-05-21 | 點閱數: 86
一、專業諮商及諮詢服務    (一)心理諮商:補助員工每人每年四小時諮商鐘點費。(各類人員均適用,含正式及非正式人員)          網址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eap/index.aspx (台南市政府 EAP 員工協助及福利關懷網)    (二)健康、法律、稅務及組織管理服務          網址 https://personnel.tainan.go...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陳杏娥 - 人事室 | 2025-05-06 | 點閱數: 85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4 年 4 月 29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3529 號函辦理。 二、人事總處配合大陸委員會 114 年 3 月 25 日陸法字第 1140400262 號函送「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於 MyData 建置旨揭具結書功能,提供機關同仁線上填寫,並將於 114 年 5 月 9 日開放人事人員統計及下載等服務,請各機關廣為宣導並鼓勵所屬同仁多加利用。 三、檢附操作手冊 1 份,亦可至「公務員服務網( eCPA )」最新公告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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