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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林士雯 - 學務處 | 2023-06-22 | 點閱數: 160

說明:

一、 本市於 112 年 6 月 20 日善化區坐駕里新增 1 例本土登革熱病例。本府環保及衛生單位已前往個案居住地及活動地週邊進行疫情調查、孳生源清除、化學防治及民眾衛教等工作。

二、 因病例近期無出國史,社區感染風險增加,加上先前受鋒面影響各地皆有些許降雨,造成環境中積水容器(處)增加,病媒蚊大量繁殖,不利於防治,為能及時找出隱藏病例,本府衛生局於善化區設立擴大採血站,釐清感染源。

三、 為防堵校園登革熱疫情,請指派專人隨時掌握疫情資訊,並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定之「登革熱/屈公病防治工作指引」(如附件 1)辦理下列事項: (一)病例發生區學校(仁德區、東區及善化區)每日巡檢孳清,並於每日下午 2 時前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查填「112 年○月○日校園巡檢孳清結果」【6 月 26 日填報編號 18490】,填報題目如下: 1 、動員巡檢孳清人數。(請勿填寫每日打掃人數) 2 、室內積水容器(個/處)。 3 、室外積水容器(個/處)。 4 、室內陽性容器(個/處)。 5 、室外陽性容器(個/處)。 6 、宣導人數。 7 、學校人員巡檢孳清照片 1-2 張。 8 、今日發燒人數(人)。 9 、今日追蹤發燒人員就醫疑似登革熱人數(人)。 (二)即時展開全校性衛教宣導。請學校於佈告欄確實張貼衛教宣導海報,並利用朝會時間派員加強宣導,宣導內容可上本府衛生局網站登革熱專區下載,宣導海報可洽轄區衛生所索取 (三) 印製「病媒蚊孳生源自我檢查表」(如工作指引 P.65 ),規定學生回家後確實執行,並加強清除住家戶內外之積水容器及孳生源。 (四)校醫護人員如發現學童病假人數增加時,應通報轄區衛生局(所)。

四、 請學校務必落實每日校園環境巡檢,並於下雨過後即派員清除積水,以降低病媒蚊密度,暑假期間仍請善用校內人力,依據學校防疫應變計畫動員各處室,分區分工,持續落實每日巡檢孳清及相關填報工作。有工程進行之學校,請確實督導工程單位妥善管理工程材料(如帆布、水桶等)並落實環境維護及管理。

五、 本市已公告自 112 年 4 月 1 日起,查獲陽性孳生源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25 條、第 70 條規定,處新臺幣 3,000 元至 15,000 元罰鍰,無改善期。(如附件 2)

六、 暑假將至, 時值外籍學生及新住民出國探親返鄉之際,請加強向其宣導返國入境時如有發燒等疑似症狀,應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兩週內如出現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近期旅遊史,以利醫師早期診斷、通報及治療。

七、 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登革熱屬「疾病事件」、「法定傳染病」之乙級通報事件,應於知悉後至遲不得逾 24 小時進行校安通報。請貴校知悉學校教職員工生經醫師診斷確診為登革熱感染案例時,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

八、 本市目前仍進行減量供水之限水措施,請加強宣導如有儲水需求,應做好配套管理,務必留意儲水容器加蓋或覆蓋細紗網,並每週定期刷洗容器內壁,以避免病媒蚊蟲飛入儲水桶內部產卵。

九、 本府環保局及衛生局將持續針對高風險場域進行稽查作業,如查獲陽性孳生源,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及傳染病防治法第 25 條開罰,請請學校於受稽查後填列「學校受環保、衛生等單位稽查回報表」(如附件 5)經校長(或其代理人)核章後,將稽查結果回報本局。

十、有關登革熱疫情訊息、 Q&A 、預防方法及孳生源清除等相關資訊,請上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或查詢或下載運用,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 1922(或 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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