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依據下列法規訂定:
本計畫適用範圍涵蓋臺南市新營區土庫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本機關)。
本機關之核心業務及重要性如下表:
核心業務 |
核心資通系統 |
重要性說明 |
業務失效影響說明 |
最大可容忍中斷時間 |
教務業務:課程發展、課程編排、教學實施、學籍管理、成績評量、教學設備、教具圖書資料供應、教學研究及教學評鑑,並與輔導單位配合實施教育輔導等事項 |
國小學籍系統 (向上集中) 國小成績系統(向上集中) |
為本機關依組織法執掌,足認為重要者。 |
可能使本校部分業務中斷 |
由上級管理單位訂之 |
學生事務:公民教育、道德教育、生活教育、體育衛生保健、學生團體活動及生活管理,並與輔導單位配合實施生活輔導等事項。 |
無 |
為本機關依組織法執掌,足認為重要者。 |
無 |
無 |
總務業務:學校文書、事務及出納等事項 |
公文系統 (向上集中) |
為本機關依組織法執掌,足認為重要者。 |
可能使本校部分業務中斷 |
由上級管理單位訂之 |
輔導業務:學生資料蒐集與分析、學生智力、性向、人格等測驗之實施,學生興趣、學習成就與志願之調查、輔導諮商之進行,並辦理特殊教育及親職教育等事項。 |
國小輔導系統(向上集中) |
為本機關依組織法執掌,足認為重要者。 |
可能使本校部分業務中斷 |
由上級管理單位訂之 |
各欄位定義:
本機關之非核心業務及說明如下表:
非核心業務 |
業務失效影響說明 |
最大可容忍中斷時間 |
學校首頁(向上集中) |
可能使本校部分業務中斷 |
由上級管理單位訂之 |
各欄位定義:
為使本機關業務順利運作,防止資訊或資通系統受未經授權之存取、使用、控制、洩漏、破壞、竄改、銷毀或其他侵害,並確保其機密性(Confidentiality)、完整性(Integrity)及可用性(Availability),依據臺南市政府資訊安全政策如下,以供全體同仁共同遵循:
資通安全政策由本機關簽陳資通安全長核定。
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應定期於資通安全管理審查會議中檢討其適切性。
依本法第11條之規定,本機關擇請土庫國小 校長 兼任本機關資通安全長,負責督導機關資通安全相關事項,其任務包括:
本機關之資通安全推動小組依下列分工進行責任分組,並依資通安全長之指示負責下列事項,本機關資通安全推動小組分組人員名單及職掌應列冊,並適時更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