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7 月 9 日臺教學(三)字第 1100078762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行政院研訂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定義為:「透過網路或數位方式,基於性別之暴力行為。即針對性別而施加他人之暴力或不成比例地影響他人,包括身體、心理或性之傷害、痛苦、施加威脅、壓制和剝奪其他行動自由等。」,該定義、類型及其內涵說明另公布於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gender.edu.tw )→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綜合性參考資料。
三、為保護遭遇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被害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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