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7 月 9 日公告編號 179056 。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二、代理職缺:育嬰留職停薪1名(1年)
三、錄取名額:正取各1名,備取各1名 (例:正取1名,備取1名)
四、聘期:110/08/30-111/07/01。
五、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
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檢附甄選簡章及相關資料各 1 份(如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