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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1-01 | 點閱數: 513
一、銓敘部為瞭解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被保險人對於育嬰留職停薪及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看法,作為未來公保相關給付政策研析之參據,將進行問卷調查。 二、問卷調查進行方式說明如下: (一)填寫問卷期程: 108 年 11 月 1 日起至 11 月 30 日止。 (二)調查對象:請本校 20 歲至 55 歲且有意願接受問卷調查之被保險人協助填答。 (三)填寫問卷方式:採網路線上填答,請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首頁(網址: http://www.mocs.gov.tw ),點擊「各業務司/退撫司/檔案下載」區,點選問卷之連結網址,或利用附件調查表上之 QR CODE 條碼或超連結網址(https://www.surveycake...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0-30 | 點閱數: 390
考選部訊息: 109 年專技普考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自 108 年 12 月 3 日至 12 日受理網路報名,有意報考之民眾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重要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0-21 | 點閱數: 559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8 年 10 月 9 日部法二字第 1084863110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公告業於本( 108 )年 9 月 12 日發布,並將於同年 11 月 18 日至 22 日受理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候選人登記之申請, 109 年 1 月 11 日辦理上開人員選舉投票作業。各機關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 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 5 條及第 19 條規定,公務員應謹慎勤勉,且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公物。次依中立法相關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人,利用職權或動用行政資源從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基上,為確保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0-18 | 點閱數: 549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10 月 5 日總處培字第 10800452102 號函辦理。 二、配合行政院 108 年 10 月 5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800452101 號函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 1 點、第 5 點、第 6 點及附表,並自 109 年 1 月 1 日生效,人事行政總處修正旨揭 Q&A ,並同步上載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及國民旅遊卡網站最新消息。至「檢核使用系統相關事項」及「不合格交易相關事項」將另行函知。 三、因應前揭規定修正並自 109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配合宣導相關事項如下( Q.02.13 ): (一)強制休假日數由原 14 日調整為 10 日,雖放寬使用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不限於休...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0-18 | 點閱數: 544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8 年 10 月 5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800452101 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公務人員每年至少應休假日數由 14 日修正為 10 日。 (二)放寬國民旅遊卡消費應與休假勾稽之限制,惟仍應至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使得核發休假補助費。 (三)未具休假 10 日資格者,全年最高補助總額按所具休假日數,以每日新臺幣 1,600 元計算;休假資格在 5 日以下者,補助總額均屬自行運用額度,逾 5 日之休假補助,屬觀光旅遊額度;無休假資格或休假資格未達 2 日者,酌給相當 2 日休假補助,屬自行運用額度,任職前在同一年度已核給休假補助者應予扣除。 (四)公務人員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因身心障礙、...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0-18 | 點閱數: 57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0 月 3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80098890 號函辦理。 二、教師請假規則第 4 條第 1 項規定略以:「教師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其期間由學校視實際需要定之:……六、因執行職務或上下班途中發生危險以致傷病,必須休養或療治,其期間在二年以內。……十、……基於法定義務出行作證、答辯,經學校同意。……。」 三、另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堅稱退撫條例)施行細則第 22 條規定略以:「……(第 4 項)前項第一款所稱前往辦公場所供上班及退勤之必經路線,包括下列情形:一、自居住處所前往辦公場所上班途中。二、在上班日之用膳時間,自辦公場所前往用膳往返途中。三、自...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0-18 | 點閱數: 981
說明: 一、依行政院 108 年 10 月 3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80040585 號函辦理。 二、查「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18 條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第 8 條略以,未具學籍實驗教育學生如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分證明者,得持學生身分證明,比照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所定子女教育補助規定,享有同等於私立學校學生之子女教育補助。 三、依前開規定,公教人員子女如為未具學籍實驗教育學生,其申領子女教育補助之配套措施如下: (一)申請期限及支給數額: 1、比照前開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以下簡稱子女教育...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0-18 | 點閱數: 363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8 年 10 月 4 日部法二字第 1084860240 號函辦理。 二、銓敘部考量時空背景變更,各界迭有檢討鬆綁公務人員每年至少應休假日數之建議;實務上,業有主管院因業務性質特殊,另定其所屬公務人員每年至少應休假日數之規定,為回應外界建議,並保留因應內外在變化而調整應休假日數之彈性,爰修正本規則第 10 條,將公務人員每年至少應休假日數,改由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及五院定之。 三、旨揭規則第 10 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均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0-18 | 點閱數: 493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8 年 10 月 2 日部法一字第 108486035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查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次查銓敘部 75 年 4 月 8 日 75 台銓華參字第 17445 號函意旨,上開規定所稱「公職」,依司法院釋字第 42 號解釋,係指各級民意代表、中央與地方機關之公務員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務者皆屬之;至「業務」雖乏統一規定以資依據,惟依司法院以往就業務之個案所為解釋,其須領證執業,且須受主管機關監督者,例如醫師,係屬業務範圍,此外,其工作與本職之性質或尊嚴有妨礙者,就兼任而言,均屬該條法律精神所...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