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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訪客 - 人事室 | 2018-11-14 | 點閱數: 906
如有同仁欲訂購,請於 12 月 10 日前告知人事,以利續辦。   說明: 一、旨揭空中英語教室文摘雜誌社提供之臺南市政府 107 年度訂閱專屬優惠專案,優惠期間自即日起至本( 107 )年 12 月 20 日止。 二、如欲訂閱上開優惠專案雜誌或桌遊,請以機關為單位,統一以郵政劃撥方式付款,並將訂購單併同劃撥收據傳真至空中英語教室文摘雜誌社臺南分社,再與該雜誌社臺南分社許專員或李小姐聯繫以完成訂購手續。前揭郵政劃撥方式、聯繫電話及傳真號碼如下: (一)郵政劃撥方式:帳號「00028889」、戶名「空中英語教室文摘雜誌社」,並請註明「臺南市府專案( 008119 )」。 (二)聯繫電話:( 06...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11-14 | 點閱數: 651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 107 年 11 月 5 日總處給字第 1070054956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11-07 | 點閱數: 59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10 月 26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70192828A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文影本一份。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11-01 | 點閱數: 673
考選部訊息: 108 年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自 107 年 12 月 4 日至 12 月 13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本考試自 107 年起開放已領有導遊人員或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者,再報考外語導遊人員或外語領隊人員考試時,其筆試得減免 3 科專業科目,僅須應試外國語 1 科,取才更富彈性,並減輕應考人之負擔。另除了外國語 1 科之題數為 80 題外,其餘專業科目題數均已調降為 50 題,應考人可更從容地作答。有意報考之民眾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ex.gov.tw )查詢。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11-01 | 點閱數: 595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7 年 10 月 24 日部銓四字第 1074658097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11-01 | 點閱數: 775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7 年 10 月 25 日國院數字第 1070800189 號函辦理。 二、活動辦法: (一)票選標的:區分「公共政策與管理知能」與「自我發展與人文關懷」兩大領域(每領域計 12 本圖書)進行票選,每領域可圈選 1 至 6 本。 (二)活動期間:本( 107 )年 10 月 26 日 8 時至 11 月 23 日 24 時止。 (三)投票網址: https://reg.nacs.gov.tw/books 或至本學院全球資訊網站( http://www.nacs.gov.tw ),點選 108 年度「每月一書票選」連結,即可進行投票。 (四)活動贈品:公開抽出 50 位得獎者,致贈票選人氣最高之每月一書 1 本,中獎名單將於...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10-24 | 點閱數: 811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7 年 10 月 12 日部法二字第 1074653926 號書函辦理,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二、為避免公務人員因不諳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致有違法情事,爰再次提醒各機關人員恪守行政中立,俾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且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長官(含政務人員及民選首長)不得要求公務人員從事該法禁止之行為,以維政府機關行政中立之公正形象。 三、又為利各機關判斷個案行為之適法性,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例示業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及本府人事處網站(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 )/機關業務/行政中立/公務倫理,請... 觀看完整文章
重要 訪客 - 人事室 | 2018-10-18 | 點閱數: 800
說明: 一、本次選舉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區公所辦理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請轉知貴校受遴選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之人員,準時參加講習。 二、貴校受遴選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之人員,如無法於區公所排定之日期參加講習,可以跨區參加其他區公所辦理之講習。跨區參加講習者,可以攜帶講習通知單與會,並請辦理講習之區公所於講習通知單上蓋章證明,或請區公所另發給講習證明。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10-18 | 點閱數: 869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7 年 9 月 27 日部退三字第 1074402925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有關原退休法第 15 條所定,得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之事由及其請求權時效,於退撫法施行後,規定如下: (一)公務人員依原退休法所定,得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之請求權,於退撫法 107 年 7 月 1 日施行前發生,且其時效已於同年 6 月 30 日(含該日)以前完成者,因退撫法未有溯及適用之明文,基於法律不溯既往原則,其請求權即已消滅。 (二)至於公務人員依原退休法所定,得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之請求權時效,於退撫法施行前尚未完成者,考量退撫法施行後,對於公務人員得申請補繳基金費用之基礎事實規範已...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