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市110年度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作業共計41件作品送件,其中包括教材教案類18件、研討會論文類8件、期刊類13件、數位資料類0件、出版品類2件。
二、惟查前揭送件之作品有部分尚未符合收件格式,爰請申請者於110年9月15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完成補件(含紙本資料交寄至承辦學校安平區安平國民小學,郵戳為憑),逾期未完成補件者視同放棄申請。另併請檢視彙整表資訊是否正確。
三、倘出版品、期刊、研討會論文以影本送件者,應檢具「紙本出版之正本」或「電子出版之相關連結」、「發表證明正本」提供校內人事單位協助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人事單位職章】。
四、有關補件相關訊息請逕洽安平國小教務處蔡主任(電話06-2996735分機810 ;網路電話40010)。
五、檢附110年度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送件初審結果(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