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北區大光國民小學 102 學年度中低年級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依「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依臺南市教育網路 102 年 07 月 22 日第 38631 公告辦理。
三、依中華民國 102 年 8 月 2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20705916 號函辦理。
貳、徵選類別:中、低年級級任代理教師
參、錄取名額: 2 名(備取 6 名)
肆、報名資格:
一、已列為 102 學年度國小代理教師候用名冊並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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