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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1-11-07 | 點閱數: 374

 

一、目的:  
(一) 符應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的課程目標,提昇自主學習及統整能力。
(二) 鼓勵教師指導學生踴躍創作,並樂於分享教與學的成果。並啟發、感
受學習過程的喜悅與樂趣,豐富學習內涵。
(三) 推展市內兒童撰寫專題報告,以統整各領域學習、資訊運用、美工、
 主動研究探索等多元能力。
    (四)  提昇教師指導學生撰寫「以輔導為主軸的兒童專題研究」之能力,進
    而引發學生的創造力,並培養學生帶得走的能力。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西港區松林國民小學
四、參加對象:
(一)分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學生組等三組別。
    (二)可個別撰寫,亦可採分組方式(每組 4 人以下),每件作品最多得由 2 位
教師指導。參賽作品必須由學生實作完成,教師及家長僅限於指導。
五、作品規格:A4版面,封面書寫組別、校名、指導教師(每組最多兩位、若非同校教師,請分別書寫校名)、學生姓名(每組最多四名)、作品以平面方式呈現,須裝訂成冊,並請自存備份。
六、評審標準:1.題目: 10% 。 2.研究方法與架構: 20%。 3.研究內容: 40% 。 
    4.資料統整: 20﹪。 5.美編: 10%。
七、參賽作品均須填寫送件清單(如附件),依組別分別填寫,隨參賽作品寄送至臺南市西港區松林國民小學教導處蘇耿義主任收(校址:臺南市西港區檨林里 39 之 1 號),聯絡電話:(06)7952205 。
八、收件時間: 100年 12 月 5 日至 12 月 10 日止。
      九、獎勵方式:
          (一)特優 5 名(含國小4 名、國中 1 名)、優等 7 名(含國小6 名、國中 1 名)、甲等 13 名(含國小12 名、國中 1 名)、佳作若干名,惟得獎名額得視參賽件數經評選小組討論後酌予增減,若作品水準不足,獎項亦可從缺。
1 、特優作品:指導教師給予嘉獎 2 次、參賽學生獎狀乙幀、禮券參仟元。
2 、優等作品:指導教師給予嘉獎 1 次、參賽學生獎狀乙幀、禮券貳仟元。
3 、甲等作品:頒發指導教師及參賽學生獎狀、禮券壹仟元。
4 、佳作:頒發指導教師及參賽學生獎狀各乙幀。
(二)1 位教師若同時指導數位學生皆入選時,限敘獎 1 項。
十、評選方式:邀請學者及實務工作者進行評審。
十一、預期效益
(一)鼓勵學生從實作,提昇學生閱讀興趣。
(二)提供學生專題報告作品發表園地,激發教師創新教學與學生創作意願。
(三)透過競賽、展覽、相互觀摩,增進專題報告實作技能與信心。
(四)分享教與學的樂趣,增益師生情誼,豐富學習內涵。
十二、承辦本項活動績效良好相關人員,依權責規定敘獎以資鼓勵。
十三、附則:
     (一)參賽作品必須為學生實作,如係臨摩他人或自己曾經得獎之作品,均不
     予評選。
     (二)經評選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為推廣之用,有權進行後續之刊登或印
     製相關印刷品,作者須無條件同意。
十四、本計畫經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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