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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輔導室 | 2012-03-09 | 點閱數: 1204

 

臺南市 101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音樂類)鑑定簡章
一、依據:
(一)藝術教育法。
(二)教育部「高級中學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三)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1 年 03 月 01 日南市教中字第1010176349號函辦理。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南市後甲國中。
(三)協辦單位:臺南市大成、崇明、南新等 3 所國中。
三、設立班級及人數:
(一)大成音樂班、後甲管絃樂班、後甲國樂班、崇明國樂班、南新音樂班各設立 1 班(國一)。
(二)每班 30 人為上限,男女兼收(含通過管道二直接安置人數)。
(三)插班生:
1 、大成國中:音樂班一年級升二年級1 名。
2 、後甲國中:國樂班一年級升二年級2 名。
3 、南新國中:音樂班一年級升二年級5 名。
4 、崇明國中:國樂班一年級升二年級4 名。
(四)上述各類班新生及插班生得不足額,擇優錄取。
四、報名資格:設籍臺南市之公私立國民小學畢業生。
五、申請鑑定及報名程序:
(一)簡章及相關表格:即日起簡章及相關表格備索,可於各報名學校警衛室索取,亦可至臺南市教育網路中心、臺南市後甲國中或各報名學校網站下載。
(二)報名時間:101 年3 月 27 日(星期二)至 101 年 3 月 29 日(星期四)止,早上08 : 30—11 : 30 ,下午 13:30--16 : 30 ,逾期不予受理。(各校鑑定時間相同,不得重覆申請,重覆申請者,如經發現,取消錄取資格。)
(三)報名地點:各設班學校,請至欲就讀學校報名。各校紙本報名資料彙整並核章後於101 年 3 月 30 日(星期五) 17 : 00 前送本市鑑定小組,逾期不予受理。
(四)報名程序:請依選擇鑑定申請管道,準備相關報名資料。
1 、管道一(術科測驗):
(1)填寫報名表、音樂性向觀察推薦表及准考證(紙張格式由主辦學校提供,現場報名時填寫);繳交設籍臺南市具體居住事實之資料正、影本(戶口名簿正本驗畢歸還),並附傑出表現具體證明資料(請附於「音樂性向觀察推薦表」後,並請統一以 A4 規格檢附)。
(2)將最近3 個月內 2 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 2 張,分別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照片背面請寫就讀學校及姓名】。
(3)繳交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請貼足32 元郵資並寫明收件人(學生本人)之姓名、通訊地址】。
(4)繳交報名表、報名費新台幣1600 元【持有本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之考生免繳測驗費】。
(5)領取准考證。101 年 4 月 12 日(星期四)到原報名學校領取
2 、管道二(書面審查競賽成績):
(1)申請管道二書面審查送件時請一起辦理管道一之術科測驗報名,報名時請另行繳交最近二年內(99.8.1~101.3.26)參加教育部舉辦之全國性競賽,獲個人賽優等前三名獎項佐證資料。
(2)審查結果通知:101 年 4 月 9 日(星期一) 18 : 00 前於臺南市教育網路中心公告通過名單,通過者予以直接安置,無須再施以術科測驗,請備妥收據於101 年 4 月 11 日(星期三)前至報名學校辦理退費,逾期不予受理。未通過審查者仍可循管道一(測驗方式)鑑定,無須重新申請。
(五)結果審查:依考生之術科測驗成績表現,由本市鑑定小組綜合研判。
(六)安置方式:依報考學校安置於該校之集中式藝術才能班。
六、術科測驗:
(一)測驗日期: 1014 月 21 日(星期六)、 101 年 4 月 22 日(星期日) 08 : 30 起,依公佈考序依序施測。【考序於4 月 19 日(星期四)18 : 00 前在考區公布,或至後甲國中網站查詢。】
※同時報考藝術才能班(舞蹈類)考試時間衝突之考生,得提出相關證明調整應考時間。
(二)測驗地點:後甲國中(地址:臺南市東平路 260 號,電話: 2388118-1045 )。
(三)測驗內容及規定:
1 、後甲管絃樂班、大成音樂班、南新音樂班測驗內容
(1)主修50%、副修 20%、聽寫 10%、視唱 10%、樂理 10%,選鋼琴為主修者,以其他項目中任選一種為副修;未選鋼琴為主修者,必須選鋼琴為副修。
(A)後甲國中管絃樂班招收主修樂器項目:
A.絃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B.管樂:木管樂器─長笛、雙簧管、單簧管、低音管、薩克斯風(中音、次中音)。
銅管樂器─法國號、小號、長號、低音號、上低音號。
   C.擊樂。
*後甲國中管絃樂班樂器優先錄取種類:

樂器名稱
低音提琴
大提琴
中提琴
小號
長號
法國號
低音號
優先錄取名額
1 名
2 名
2 名
2 名
2 名
2 名
1 名

           以上指定樂器擇優優先錄取,其他名額(包含以上指定七項樂器)將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B)大成國中音樂班招收主、副修樂器種類:
   A.鋼琴。
   B.絃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
   C.管樂:木管樂器─長笛、雙簧管、單簧管、低音管。
銅管樂器─法國號、小號、長號、低音號、上低音號。
   D.擊樂。
*大成國中音樂班樂器優先錄取種類:
樂器名稱
低音管
優先錄取名額
1 名
           以上指定樂器擇優優先錄取,其他名額(包含以上指定一項樂器)將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C)南新國中音樂班招收主、副修樂器種類:
   A.鋼琴。
   B.絃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
   C.管樂:木管樂器─長笛、雙簧管、單簧管、低音管、薩克斯風。
銅管樂器─法國號、小號、長號、低音號、上低音號。
   D.擊樂。
   E.聲樂。
*南新國中音樂班樂器優先錄取種類:
樂器
名稱
法國號
低音管
小號
中提琴
大提琴
小提琴
長笛
單簧管
優先錄取名額
2
2
1
2
2
2
1
1
          以上指定樂器擇優優先錄取,其他名額(包含以上指定八項樂器)將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2)除提供鋼琴、定音鼓、木琴(58 鍵)、小鼓之外,其餘樂器請自備。
     2、後甲國樂班、崇明國樂班測驗內容
(1)主修50%、副修 20%、聽寫 10%、視唱 10%、樂理 10%。
(2)主修樂器由下列項目中各選1 種:中國笛、笙、簫、嗩吶、揚琴、琵琶、柳琴、古箏、二胡、中胡、高胡、阮咸、三絃、排鼓、大提琴、低音提琴、擊樂(木琴及小鼓)。
(3)副修樂器為鋼琴或其他上述一種樂器。
(4)除提供鋼琴、木琴(54 鍵)、小鼓之外,其餘樂器請自備。
*崇明國中國樂班樂器優先錄取種類:
樂器名稱
中國笛
嗩吶
低音提琴
優先錄取名額
4 名
1 名
1 名
1 名
       以上指定樂器擇優優先錄取,其他名額(包含以上指定四項樂器)將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3 、以上各校指定樂器優先錄取規定,僅適用於國一新生,不適用於插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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