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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蔓妮 - 輔導室 | 2011-04-11 | 點閱數: 813

 

一、辦理時間:計畫核定至100 年 10 月 31 日
二、辦理地點:本市 30 所國民中、小學學校(自由申請)
三、參加對象:國中、國小共 30 場次。每次以一組班群、一個年級或全校師生一起進行均可。
四、申請作業
一、    請各校於即日起至422(星期五)下班前,備妥活動申請表(格式如附件 2)、經費概算表經主管核章後,免備文送至竹埔國小,由承辦學校審核後公佈實施。
二、申請案聘請講師為在本校/他校在學或進修中優先,額滿為止
五、承辦連絡人:  
      台南市立竹埔國小教導處郭茂松主任 
      電話:(06)6551001 轉 12
      網路電話: 15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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