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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2-03-12 | 點閱數: 518

一、依據本府教育局10136日南市教社字第1010201088號函辦理。

二、查符合101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請頒資格者共計3名,其請頒年屆及列冊人員分列如下:

()屆滿10年:楊淇銘。(91/8/1起至101/7/31)

()屆滿20年:無。

()屆滿30年:陳錦秋、林秀慧計2名。(70/8/171/8/1起至101/7/31)

三、本案年資計算係自任職於公私立學校當月起至101731日止之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年資;如有漏列人員,請持相關年資及成績考核證明文件,於101315(星期四)下班前洽本室查核及更正名單。

四、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詳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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