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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3-01-31 | 點閱數: 448

請各處室於寒暑假期間確實督導所屬人員辦公秩序及差勤紀律,詳如附件請參閱。

並重申各校寒暑假期間差勤規定如下:

()各校寒暑假期間仍應維持每日辦公八小時。嚴禁上班時間內擅離職守,並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例如:上網玩網路遊戲、觀看色情網站或下載影片...等以電腦網路從事私人事務行為)及其嬉戲、聊天、吃零食...等有礙辦公秩序之情事。

()各校行政人員學期中之延長工時加班,得於寒暑假期間申請加班補休或依教育部函釋於全年上班總時數不變之情況下,以彈性上班方式辦理。

()各校寒暑假期間人員訓練進修、文康活動、休假或加班補休時,應落實職務代理制度並保持應有之人力,以不影響民眾洽公及師生權益,不降低行政效率為原則。

()因公外出應辦妥公出登記,經主管核章後始得離開辦公處所,有關公出登記欄位除日期、職稱、姓名、起迄時間、前往地點及外出事由外,亦應載明公出人員之職務代理人,並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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