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局102年5月30日公告編號36723,標題:轉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組織規程修正案自102年6月1日生效,各科室業務職掌異動相關事宜。 一、市府教育局組織規程修正案於102年5月30日發布,102年6月1日生效,本次組織修編係因應教育部組織改造、幼托整合、十二年國教之推動,依據功能性質及專業考量,整併市府教育局內部一級單位,並將學校體育業務移撥臺南市體育處。 二、修編後市府教育局設下列科、室,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課程發展科: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一般教育、課程教學研究及校務行政(含校長、主任甄試遴選、教師介聘甄選)等事項。 (二)學輔校安科: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輔導、校園安全防護、學校衛生保健及環境教育等事項。 (三)特幼教育科: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校藝術教育、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教育及幼兒園學前教育等事項。 (四)社會教育科:終身教育、社會教育、成人教育、進修補習教育、藝術競賽、補習班、安親班及社會教育機構之督導等事項。 (五)永續校園科:校園整體規劃、興修建工程及教學設備等教育事項。 (六)秘書室: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及社會教育機構等用地與財產管理、勞務財務工程發包、事務、出納、文書、檔管、法制、研考、公共關係及不屬於其他科室之事項。 三、檢附市府教育局修編後組織規程、各科室業務項目及人員職掌表各1份,請自行下載參用,俾利業務連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