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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麗雰 - 校內訊息 | 2014-11-18 | 點閱數: 619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1月14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社字第103108335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實施計畫、個人組推薦表及團體組推薦表(1083353A00_ATTCH1.doc、1083353A00
_ATTCH2.doc、1083353A00_ATTCH3.doc)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
揚實施計畫」推薦辦法重申事項,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中興高級中學103年11月11日興中學字第1030007
517號函辦理。
二、旨揭推薦收件日期自104年1月1日起至104年2月19日止,
請依上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於期限內踴躍
推薦並送本局社會教育科陳暐婷小姐(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
三、各校薦報資料請檢送一式3份(含推薦表、優良事蹟備審資
料及電子檔光碟乙份)。
四、有關推薦作業方式等事宜問題,請洽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
訓育組黃偉軫組長、鄭筠蓉小姐,電話:(049)2332110轉
302、322。
五、檢附旨揭表揚實施計畫、個人組推薦表及團體組推薦表各
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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