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敬請貴部立即啟動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增列104學年度提高至每班1.7人,並於近期完成修正後公布,以利縣市據以憑辦,請卓處惠復。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總統府100年12月1日新聞稿辦理,如附件。
二、依據說明一新聞稿內容後半段可知,總統表示政府承諾四年內每班老師增加至1.7人,唯目前本案編制準則仍只至103學年度每班1.65人,若此時不緊急完成修正,將等同預告教育部將不予執行總統府所發布之新聞稿立場,政府即將失信於民,更造成縣市政府無法配合辦理教師員額增置,嚴重影響學生學習權益。
三、另,據知貴部國教署於今年3月23日召集縣市政府討論104學年度國小教師員額編制研商會議,會議中對於104學年度編制提高至1.7多有保留,明顯可以看出國教署並無計畫104學年度編制提高至1.7,令人遺憾。
四、對於國教署召開說明三會議未能邀請長期協助處理本案的本會參與,甚至於會議中將與本案無涉之專任輔導教師混為一談,更令人無法理解。同時,對於提高至1.7明顯可以改善現在學校端兼課鐘點教師過多情形隻字未提,卻暗示增加至1.7會造成超額更為嚴重,實在是錯誤邏輯,此更令人不解。
五、對於國教署成立國小教師員額編制研究小組,本會表達應有本會代表參加之必要,敬請卓處。
六、本會再次嚴正重申104學年度編制提高至1.7之重要性,並將擇期拜會貴部部長表達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