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茲核定本市10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員額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特幼教育科案陳104年4月27日府層核定簽辦理。
二、自然增班特教班類別及教師員額如下:
(一)不分類資源班:安南國中增1班2師(1正式1代理教師)、歸仁國中增1班3師(1正式2代理教師)、和順國小增1班1師(代理教師)。
(二)學前巡迴輔導班: 安慶國小增1班2師(代理教師)。
三、班級調整及增減身心障礙類特教班類別及教師員額如下:
(一)班級調整:崇明國中集中式1班3師(2正式1代理教師)及進學國小聽障集中式1班2師(1正式1代理教師)調整為自閉症巡迴輔導班。
(二)減班減師:計南區新興國小等4校辦理減班減師,總計減4班9師。
1、減1班2師:南區新興國小減2正式教師調整為3班6師、新化國小減1正式1代理教師調整為1班2師及月津國小美術資優資源班減1班2師辦理撤班。
2、減1班3師:安順國中減3正式教師調整為1班3師。
(三) 減教師:計崇明國中等8校辦理減師,總計減8師。
1、減代理教師:崇明、安平、六甲國中及永信、永康國小不分類資源班,佳里國中集中式特教班各減1代理教師。2、減正式教師:下營、大成國中不分類資源班各減1正式教師。
(四)增代理教師:中山、復興、民德、麻豆國中及大港、開元國小不分類資源班及六甲國中集中式特教班等7校各增1代理教師。
(五)師資調整(減正式教師增代理教師):玉井國小集中式特教班減2正式增2代理教師、新進、東興國小等2校集中式特教班及山上國小不分類資源班減1正式增1代理教師辦理師資管控調整。
(六)綜上;減班減師、減正式1師、管控正式教師為代理教師之學校,請務必配合課程發展科提報超額教師介聘作業。
四、核定表加註觀察期學校,應配合支援其他特教班,詳細支援事宜,將於104年8月上旬另函通知。
五、本案新增特教教師員額遴聘,請於本局課程發展科辦理之教師市內及市外介聘及甄選時程配合提報缺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