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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admin - 教導處 | 2015-09-04 | 點閱數: 371

主旨:教育部修正「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會設置及審定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議會設置及審定要點」,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04年8月27日以臺教授體字第1040025779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規定)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8月27日臺教授體字第1040025779C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楊金昌先生(聯絡電話:02-87711019)。
四、檢附來文及附件影本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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