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臺南市105年藝術教育貢獻獎簡章」1份,詳如說明,請踴躍推薦藝術貢獻有功人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3月28日臺教師(一)字第1050036056號函辦理。
二、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之團體及個人,請貴校於105年5月1日起至5月20日止,檢送資料如下:
(一)推薦表請以「Word電子檔」及「紙本」兩種方式寄送:
1、Word電子檔:寄至a07gces@tn.edu.tw,新營區新生國小陳榮宗校長收。
2、紙本(請加蓋學校關防):郵寄或送達「臺南市新營區新生國民小學」 收(地址:730臺南市新營區姑爺里6鄰52號,並註明參加「臺南市藝術教育貢獻獎」)。
(二)相關佐證資料請擇要精簡,並請加製封面與目錄後裝訂成冊,每頁大小以A4為主,內容得為獎狀、教材教案、書籍、媒體報導、影像資料等,活動照片請提供6張至10張供參,並加註說明。
三、本市將於7月中旬公告入選名單,並擇期辦理頒獎事宜。
四、榮獲旨揭獎項入選者,由本局推薦參與105年度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決選。
五、檢附下列資料:
(一)臺南市105年藝術教育貢獻獎簡章(附件1)。
(二)團體獎項:績優學校推薦表(附件2)及績優團體推薦表(附件3)。
(三)個人獎項:教學傑出推薦表(附件4)活動奉獻推薦表(附件5)、及終身成就推薦表(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