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度輔導中輟生績優學校及民間團體遴選」,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6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67512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辦理。
二、為使社會大眾瞭解教育輔導人員、民間團體及行政機關對輔導中輟學生之辛勞與付出,協助中輟或有中輟之虞的學生重返校園學習,並藉由經驗傳承與分享,激發各界對教育的熱忱與奉獻,教育部辦理全國中輟生輔導有功之績優學校、民間團體及行政機關遴選及表揚表揚。
三、請踴躍參與遴選(請貴校(單位)轉知合作之民間團體),並於105年6月30日(星期四)前填妥附表1(中輟學生復學輔導溫馨案例經驗分享表)及附表2(中輟學生復學輔導溫馨案例經驗分享表)含powerpoint簡報1-2頁書面資料及前述資料之電子檔光碟1份(請彙整成一個資料夾,檔名註明○○學校、○○局/中心/單位),逕寄本局學輔校安科涂淑寶科員處。
四、請去(104)年辦理中介教育之學校務必薦送之。
五、檢附溫馨案例經驗分享表(附表1、2)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