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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王昱婷 - 教導處 | 2022-05-15 | 點閱數: 32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58648號函及111年4月22日召開「111年第1次國民中 小學中輟預防及復學輔導作業聯繫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表彰各相關單位及人員致力於中輟生預防及復學輔導工 作之傑出貢獻,以達鼓勵各單位敬業負責之精神,國教署 特辦理旨揭評選,相關內容如下:

(一)績優單位:

1、薦報單位類別分為學校組、行政機關組、民間團體組 等實際從事中輟生預防及復學輔導之工作表現傑出 者。

2、應繳交之評選資料:

(1)「績優單位」推薦表(附件3):核章版正本1份, 核章版掃描檔1份、相關佐證資料、可編輯word電子檔各1份。

(2)中輟生預防及復學輔導溫馨案例經驗分享表(附件 5):核章版正本、核章版掃描檔1份及可編輯word 電子檔各1份。

(3)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附件6):由溫馨案例經 驗分享表撰寫人填寫,核章版正本、核章版掃描檔 1份及可編輯word電子檔各1份。

(4)溫馨案例powerpoint簡報(1-2頁,內含2-4張照 片):電子檔1份。

(二)績優人員:

1、參與對象:針對投身於中輟預防及復學輔導工作多年且熱心積極、認真服務或特殊貢獻之個人,甄選資格須為從事相關工作滿3年以上之工作經歷且3年內未曾 於年度表揚大會獲獎,計評選全國10名予以表揚。

2、應繳交之評選資料:

(1)「績優人員」推薦表(附件4):核章版正本1份, 核章版掃描檔1份、相關佐證資料、可編輯word電 子檔各1份。

(2)中輟生預防及復學輔導溫馨案例經驗分享表(附件 5):核章版正本、核章版掃描檔1份及可編輯word 電子檔各1份。

(3)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附件6):由溫馨案例經 驗分享表撰寫人填寫,核章版正本、核章版掃描檔 1份及可編輯word電子檔各1份。

(4)溫馨案例powerpoint簡報(1-2頁,內含2-4張照片):電子檔1份。

三、上述參與評選資料,請於111年6月6日(星期一)前,將電 子檔上傳至15892號填報系統,正本寄至或交換至本局學輔科顏怡玄科員處,由本局辦理初審後薦送國教署。

四、請110學年度辦理多元教育輔導措施之學校及學生輔導諮商 中心務必薦送,俾呈現推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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