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03年度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推廣計畫提供總獎勵金高達300萬元,個人參加者可同時達成環境教育法第19條所規定每年4小時環境教育時數,請各機關(構)、學校積極鼓勵所屬員工至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線上註冊並至少完成1小時線上學習,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環境保護局103年3月6日環綜字第1030021424號函(諒達)。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103年度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推廣活動(網址:http://elearn.epa.gov.tw/epp/index.html),提供總獎勵金高達300萬元,其中「有效護照獎」只需參加者至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elearn.epa.gov.tw/)線上註冊(流程詳附件),登入並完成1小時環境教育後(可選擇於該系統線上學習),即可參加抽獎。
三、為便利同仁取得環境教育時數,建議至「文官e學苑」(僅適用公務人員)、「台北e大」(適用一般民眾)或「港都e學苑」(適用一般民眾)註冊,並選讀環境教育相關課程,系統將定期自動把時數納入個人環境教育護照內。
四、個人環境教育護照內所取得之時數皆計入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所有員工每年需參加之4小時環境教育。
五、另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通過後,臺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每位員工、師生每年至少須完成2小時以上低碳環境教育,請同仁務必參與低碳相關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