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1年教育部樂齡學習優良課程教案與教材評選計畫」案,收件期限展延至111年8月21日,鼓勵貴中心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8月1日臺教社(二)字第1110074649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延長至111年8月21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得獎者可獲得教育部獎狀及獎金,獎項如下:
(一)特優獎:5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新臺幣(以下同)6,000元。
(二)優等獎:10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4,000元。
(三)佳作獎:10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2,000元。
三、旨揭評選計畫及相關資訊如附件資料,並已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最新消息;如有未盡事宜,請洽該校樂齡學習北區輔導團黃助理,電話:02-7749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