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臺南市103年度獎勵校長、教師通過本土語言(台客原)語言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公告 2014-02-26 ·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點閱數:540
說明:
一、本案旨在配合教育部「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有效提升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確保學校教學現場之本土語言教學品質。請各校廣為宣傳,積極鼓勵校長及現職教師踴躍參加本土語言認證,以厚植本土語言教學師資,增進學生學習成效。
二、為確實達到上開措施第四點所列之比率,請各校積極規劃,於本(103)年寬列60%授課教師報名參加中高級以上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