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110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績優人員初選計畫」案,補充及勘誤詳如說明。
公告 2021-02-08 ·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點閱數:164
說明:
一、本局110年1月25日南市教課(一)字第1100145992號函諒達。
二、有關旨揭初選計畫第肆點第2款第2目:「領航團隊獎組成人數上限,4班以下者至少推薦3名(含行政人員至多1名)。」,其中至少推薦3名部分,包含推薦3名及4名人員,以上補充。
三、旨揭初選計畫附件3-4有關資料光碟片說明第2點:「學習潛力獎報名資料(放入附件5至附件5-5之資料word檔或可編輯之電子檔以及報名表核章掃描檔)」部分,誤植為「附件5至附件5-5」,應為「附件3至附件3-5」,以上更正。
四、檢附修正後初選計畫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