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1年度第1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獎勵金受理申請
公告 2022-06-13 ·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點閱數:98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1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辦理。
二、111年度第1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證書,時「通訊 地址」欄位填報「臺南市」通過認證者,請於申請期限內(111年7月6日前受理申請),檢具前揭獎勵計畫附件及相關證明,郵寄或親送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申請。
三、檢附「臺南市111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