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南市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業經本府於103年10月6日以府法規字第1030890059A號令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1份,並自103年8月1日生效
公告 2014-10-13 ·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點閱數:427
說明:
一、旨揭法規係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2條及國民教育法第20條之1訂定,為配合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日,旨揭辦法自103年8月1日施行。
二、請各校據旨揭法規檢視校內學生獎懲委員會之機制。
三、旨揭法規可至本府教育局網站(http://boe.tn.edu.tw)學輔校安科/法令規章處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