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家庭暴力/老人保護事件通報表」乙份(如附件),自104年1月1日起適用,請查照。
公告 2015-01-05 · 輔導組長 · 輔導處 · 點閱數:358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2月30日臺教學(三)字第1030192989號函辦理。
二、如運用旨揭紙本表單通報,請如實填寫完成後,逕傳真至學校所在地社政單位或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或可於衛生福利部關懷E起來網站進行通報(https://ecare.mohw.gov.tw/#),惟網路通報部分,因該通報系統修正作業預定於104年1月底完成,爰網路通報自104年2月1日起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