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國教署「各級學校春節期間學生使用爆竹煙火安全注意事項」,
公告 2015-02-06 ·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點閱數:40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2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015367號函辦理。
二、鑑於往年春節期間均發生多起因爆竹煙火使用不當致學生傷亡事件,為提升學生及家長爆竹煙火使用安全觀念,維護學生校外活動安全,請本市所屬各級學校運用各項教育時機、學校網頁加強公告宣導,相關資訊請逕至「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防災知識─防災宣導─爆竹煙火篇(http://www.nfa.gov.tw/main/Unit.aspx?ID=&MenuID=379&ListID=133)下載運用。
三、請本市所屬各級學校善用前揭內政部消防署「爆竹煙火使用」宣導資料,共同維護春節期間學生校外活動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