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訊息
公告 2015-09-25 ·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點閱數:296
(一)104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10月1日至10月31日開徵,因適逢周休例假日,順延至11月2日,請按時繳納,以免受罰。
(二)輕鬆繳退稅~持臺南市民卡或一卡通可至稅務局臨櫃繳納該局核定之繳退稅款(自104年9月起上限為繳稅一萬元,退稅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