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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宮芸盼 - 學務處 | 2024-04-10 | 點閱數: 9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4 月 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5801570 號函辦理。

二、為降低登革熱風險,除每週定期巡檢,於下雨過後及連續假期前後請加強派員清除病媒孳生源,落實「巡、倒、清、刷」工作及校園環境清潔消毒,並善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清除登革熱病媒蚊自我檢查表」(如附件)自我檢核,以強化整頓校園環境衛生,相關重點工作如下:

(一)巡:落實全面巡檢,避免戶內外積水,清除教室內外或校園中廢棄積水容器、水溝等處。

(二)倒:倒掉積水,容器倒置或加蓋;天然容器(旅人蕉、竹筒、樹洞、石穴等)、路面凹處用泥土或沙子填滿。

(三)清:減少容器,不要的器物予以清除丟棄,使用的器具也都應該徹底清潔。

(四)刷:刷洗容器內部去除蟲卵,避免病媒蚊孳生,且勿再積水養蚊。

三、教學用水生植物養殖池,可以放養大肚魚或孔雀魚等會食蚊子幼蟲的魚類,並經常檢查池中有無孑孓,如有發現,應加以清除,避免孳生病媒蚊。

四、為維護師生健康,請配合本府及衛生主管機關防疫作為,並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編修「登革熱防治工作手冊」辦理疫情防治消毒、監控及後續通報。(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首頁 > 傳染病介紹 > 第二類法定傳染病 >登革熱 > 防疫措施 > 重要指引及教材 >登革熱防治工作指引)。

五、本市於 113 年 4 月 1 日起,針對查獲陽性孳生源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25 、 70 條規定,處罰鍰新臺幣 3,000~15,000 元,無改善期。

六、有關登革熱疫情訊息、預防方法及孳生源清除等相關資訊,請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至本局登革熱防治專區(https://dengue.tn.edu.tw/)下載運用,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 1922(或 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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