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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局「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附件 1 ),於每年定期辦理優秀表現學生之表揚活動,以鼓勵優質學習成果。
二、本活動受理表揚學生包括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表揚類別區分為藝文競賽類(美術、音樂、舞蹈、戲劇、偶戲)、語文競賽類、數理競賽類及其他等四類。
三、本活動表揚對象為 104 年 1 月至 12 月底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表揚標準請依「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第 3 點辦理。
四、全國賽、國際賽獲獎學生已接受市長表揚者,請勿再送件。
五、紙本資料:請各校先進行初步審核與核章,於 105 年 3 月 7 日(星期一)前將彙整後之自我檢核表(附件 2...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陳麗如
電話: 06-2991111#8330
電子信箱: liju1001@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15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050146336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0146336A00_ATTCH1.pdf)
主旨:檢送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郭憲銘
電話: 2991111#8968
傳真: 2955811
電子信箱: boned@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16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 1050155815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原函影本 1 份(0155815A00_ATTCH1.pdf)
主旨:轉知教育部同意放寬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併計其職前已具幼兒園教師資格之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年資辦理休假,檢附原函影本 1 份,請查照。
轉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50149319 號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2 月 4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40181600A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業於本( 105 )年 2 月 4 日以臺教師(三)字第 1040181600 號函核定南台科技大學辦理「105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 6 學分班)」1 班次,招生人數為 35 人。
三、本案將另行調查符合加註英語 6 學分班資格之現職國小專任教師,請貴校務必轉知所屬符合資格且有意修習上開學分班之教師並鼓勵參加。
四、本案相關開課及招生訊息,請逕洽南臺科技大學鍾小姐,聯絡電話: 06-2533131#6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