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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有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設籍臺北市且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者,轉知學生家長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日期: 107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二)至 8 月 10 日(星期五)。
(二)申請地點:戶籍地所屬學區之國民中學。
(三)查驗文件:全戶戶口名簿正本、國民小學畢業證書、家長印章。
(四)審查及分發方式:
1、額滿國中:持額滿國中改分發轉介單至臺北市教育局公布之改分發學校,由該校審查分發入學至額滿為止。
2、未額滿國中:由戶籍地所屬學區之國民中學依申請先後順序審查後,分發入學至額滿為止,若無居住事實,不予分發入學,應返回事實居住地學區之國中就讀。倘學校額滿應即... 觀看完整文章
一、為確保教育機會均等及學生申請登記就讀私立國中之權利,有意申請就讀本市私立國中之學校,均可於指定時間內到該校進行登記,校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就讀,亦不得以智力測驗、學業成就測驗或面談等方式作為錄取依據。
二、本市 107 學年度私立國中統一入學時程如下:
(一)登記日期: 107 年 3 月 23 日(星期五)、 24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3 時 30 分。
(二)抽籤日期: 107 年 3 月 25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 30 分起至抽完全部籤卡為止。
(三)報到日期: 107 年 3 月 27 日至 30 日(星期二至星期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 107 年 1 月 3 日基府教特參字第 1070200217A 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於台澎金馬之 6-8 年級學生。
三、招生對象:輔導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並經基隆市政府復學輔導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者。
四、符合申請者請於 107 年 1 月 15 日前備齊相關資料向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出申請(如附件)。
五、連絡電話:( 02 ) 2424-2802 分機 20 或 40 。
一、依據臺中市立善水國民中小學 106 年 12 月 5 日善水教字第 1060005497 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於臺澎金馬之國小五、六年級及國中七、八年級在籍男性學生。
三、招生對象: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
四、符合申請者請於 106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日至 107 年 1 月 5 日(星期五)前備齊相關資料向臺中市立善水國民中小學提出申請(如附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相關未盡事宜請洽該校承辦人黃士銓主任(連絡電話: 04-26396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