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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該校 106 年 5 月 23 日師大進字第 1061012438 號辦理。
二、旨揭認證訂於 106 年 9 月 2 日(星期六)與 9 月 10 日(星期日)分別辦理二梯次;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 7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截止。
三、該認證針對 19 歲以下報名者(民國 87 年 9 月 2 日【含】以後出生)免收報名費用;其他報名者,僅需繳納報名費新臺幣 250 元。公教人員通過認證者另訂有獎勵措施,更多獎勵措施請至報名網站查詢。
四、報名網站(http://abst.sce.ntnu.edu.tw/106hakka_exam 可查詢認證重要資訊、下載歷屆試題及報名,建議使用 Google Chrome 瀏覽器前往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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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 106 年 5 月 12 日客會文字第 1060007015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全民共同學習客語,提升客語能力,落實客語向下扎根政策,客家委員會訂於 106 年 9 月 2 日(星期六)、 9 月 10 日(星期日)舉辦旨揭認證,請鼓勵學校師生、家長踴躍報名參加。
三、「106 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報名日期自 106 年 5 月 8 日(星期一)起至 7 月 10 日(星期一)止。報名期間可至「106 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專屬網站( http://abst.sce.ntnu.edu.tw/106hakka_exam )」下載簡章與報名,相關問題請洽免費服務專線: 0800-699-566 。
四、本案委託國立...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5 月 8 日臺教社(四)字第 1060064524 號函辦理。
二、為符合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之競賽宗旨,加強推行語文教育,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徵稿活動,請鼓勵所屬踴躍投稿,尤以撰寫適合國中小學生朗讀之文章為佳。重要資訊如下:
(一)徵稿時間:即日起至 106 年 7 月 4 日止。
(二)錄取公告時間: 106 年 10 月 3 日(公告於活動網站 http://blgbun.sce.ntnu.edu.tw/composition/ )。
(三)收件方式:一律採電子郵寄,請寄至活動專屬信箱: blg.sce@deps.ntnu.edu.tw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活動專線 08... 觀看完整文章
一、為協助我國產業技術精進,提昇產學合作與創新研究之風氣,並鼓勵優秀人才積極投入創新研發工作,特舉辦「2017 臺灣國際創新發明暨設計競賽」,藉此宣揚我國發明人之智慧專利創作,促進國際交流,拓展發明新產品之海外市場,提高專利產品之行銷及市場價值,進而促成產學研三方進一步的交流與合作朝國際化邁進。
二、競賽組別:依參賽隊員年齡及領域共分為三組:
1. 發明類社會組:大專院校與碩、博班學生及社會人士。
2. 發明類青少組: 1999 年 1 月 1 日後出生之高國中小學
生,以隊員中年齡最大者為準。
3. 設計類組:各專門領域之創新設計作品。
三、競賽時間地點:
1.報... 觀看完整文章
一、合本學會執行科技部高瞻計畫及教育部 K12 計畫經驗,援用大學師資及資源向下教育。課程設計以教授科技新知演講、輔導同學參加科展或發明競賽、以及科學實驗實作三大主軸。讓學生建立基礎科學觀念,啟發創新發想參加科學相關競賽,理解國際上科學發展趨勢。
二、課程設計以教授科技新知演講、輔導同學升學及學習未來目標規劃、以及科學實驗實作三大主軸。讓學生建立基礎科學觀念,啟發創新發想參加科學相關競賽,理解國際上科學發展趨勢。
三、招生對象:為國中一、二年級、國小高年級對科學有興趣之學生。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6 年 6 月 16 日止,報名人數未 15 人不開班。
五、「國際創新人才教育計畫...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3 月 29 日臺教社(四)字第 1060043601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增能教師專業素養及強化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閩南語認證考試。
三、旨揭認證考試相關事宜臚列如下:
(一)網路報名時間: 106 年 4 月 5 日至 5 月 5 日。
(二)考試日期時間: 106 年 8 月 12 日(星期六)。
四、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 106 年度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blgjts.moe.edu.tw/tmt106/ ),或電洽服務專線: 0800-699-566(免付費) / (02)2321-0191 。服務信箱: blg.sce@...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4 月 1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60033189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確保本土語言教學品質,鼓勵編制內現職(含長期代理)教師參加語言能力認證,並全額補助通過前一年度本土語言能力認證教師之認證報名費。
三、另為鼓勵現職教師參加認證,自 106 年度起針對參加認證惟未通過之教師,亦補助半額報名費。
四、目前辦理閩南語言能力認證之機關為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客家語言能力認證之機關為客家委員會、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之機關為原住民族委員會,上開機關網頁皆詳細記載相關資訊,請貴校鼓勵師生踴躍參加本土語言相關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