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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說明:
一、審酌上下班通勤屬教師日常執行職務前後之必要行為,儀式為執行職務之延伸,爰教師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以致傷病而需休養或療治,或因此至警察機關製作筆錄、各地方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應司法機關傳喚出庭、應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或覆議(委員)會要求列席,其上下班途中之認定如符合退撫條例施行細則第 22 條相關規定(詳如附件),且無退撫條例施行細則第 25 條第 1 項(詳如附件)所定重大交通違規行為者,得由服務學校分別依教師請假規則第 4 條第 1 項第 6 款及第 10 款規定覈實核給公假。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供參。
一、研習資訊:
(一)時間: 108 年 10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00 分至 4 時 00 分
(二)地點:臺南市北區區公所四樓禮堂(臺南市北區成功路 238 巷 7 號)
(三)講座:台南女性權益促進會邱美月秘書長
二、報名期限及方式:
請參訓人員即日起至 10 月 21 日前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網( https://lifelonglearn.dgpa.gov.tw/ )完成線上報名,並於研習日下午 1 時 50 分前報到,全程參與者核發終身學習時數 2 小時。
三、本研習地點停車位有限及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參加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或共乘,研習當日未提供書面資料。
四、檢...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8 年 10 月 2 日部法一字第 108486035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查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次查銓敘部 75 年 4 月 8 日 75 台銓華參字第 17445 號函意旨,上開規定所稱「公職」,依司法院釋字第 42 號解釋,係指各級民意代表、中央與地方機關之公務員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務者皆屬之;至「業務」雖乏統一規定以資依據,惟依司法院以往就業務之個案所為解釋,其須領證執業,且須受主管機關監督者,例如醫師,係屬業務範圍,此外,其工作與本職之性質或尊嚴有妨礙者,就兼任而言,均屬該條法律精...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為提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正當休閒活動,促進員工身體健康及團隊精神,訂於本(108)年11月2、3日(星期六、日)假本市歸仁區歸仁國民小學舉辦本府108年公教人員市長盃桌球賽,歡迎踴躍組隊參加
一、本年度市長盃桌球賽內容說明如下:
(一)比賽日期: 108 年 11 月 2 、 3 日(星期六、日),另依報名情況調整比賽天數及隊伍出賽日期。
(二)比賽地點:本市歸仁區歸仁國民小學體育館(本市歸仁區文化街 1 段 100 號)。
(三)開幕典禮: 108 年 11 月 2 日上午 8 時 30 分於上述比賽地點舉行。各隊請攜帶單位旗或隊旗(請自備旗桿),於當日 8 時 10 分完成報到( 8 時 30 分前繳交出賽單)並參加開幕典禮。
(四)比賽項目分男子團體組、女子團體組;符合參賽資格者,即可自由組隊。
(五)各項比賽規定詳如比賽須知。
二、報名說明:
(一)期限:即日起至 108 年 10 月 4 日止。
(二)... 觀看完整文章
本次比賽內容簡述如下:
(一)比賽組別:分為英語組、國語組、臺語組,各組皆得以獨唱或搭配親友、同仁合唱之方式組隊參加。另為鼓勵員工使用第二官方語言,除國語組及臺語組不得重複參加以外,參加國語組或臺語組競賽者可重複參加英語組別比賽。
(二)比賽日期及地點:
1、初賽: 108 年 10 月 23 、 24 日(星期三、星期四)上午 9 時起,假本府消防局 7 樓禮堂(本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898 號)舉辦。各組比賽時間將視報名參加人(隊)數,另行公告並通知。
2、決賽: 108 年 11 月 23 日下午 5 時起,假本府文化局臺南文化中心假日廣場(本市東區中華東路 3 段 332 號,假日廣場靠近崇明路出口)舉辦。
3、伴唱方式:...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