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燃機車-廠牌
◆﹝回
各部位銘牌﹞◆- 每一輛機車都須具有廠牌, 廠牌中使用各廠單字簡稱 ,表示
所屬廠別 ,除機車經公司准予調撥時,可以由撥入廠改換外,其他情形均不得更改。
- 字用中文美術體,外徑8公分;用黃銅製圓形, 位置左右兩側各一面。
- 油漆顏色以紅底黃字黃邊(黃銅本色)為原則。所有突出之部均為黃色,凹入之部均為紅色。
- 到了後期,廠牌不夠用,改用噴漆的方式來代替,例如:
德馬A 機車。
- 這麼多廠牌,只有「永」與「小」是以書法字體書寫,真是特別。
- 全台糖三百多輛機車裡,有「永」字廠牌的機車,只有 溪州牌 912 、
920 與
946號 三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