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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本案旨在協助各校資優教師發展增能,以利提供適性優質之資優教育服務,並提升教學品質與成效。
二、參加人員:
(一)本市國中、小設有資優班學校至少推派資優班教師 2 人優先參加。
(二)本市 114 學年度國小新設資優資源班學校請至少薦派 1 人參加。
(三)本市對此議題有興趣之教師採自由參加。
(四)場次 5 資優教育行政知能研習:以本市國中、小設有資優班學校行政人員、資優班教師至少推派 2 人參加;本市國中、小未設有資優班但有安置資賦優異學生者,相關業務承辦人至少推派 1 人參加;本市幼兒園、國中、小各校相關業務承辦人鼓勵參加。
三、各場次辦理時間與地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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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於 114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至 7 月 11 日(星期五)辦理「114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安置─餘額安置報名作業」,請各校協助欲報名餘額安置之學生依限完成網路報名,並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4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安置簡章」辦理。
二、報名餘額安置之學生,須未曾參加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含十二年就學安置)且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皆未獲錄取,並符合安置國立特殊教育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簡章報名資格者,得透過原就讀國民中學報名。
三、餘額安置名額為安置結果公告後所餘之名額,僅...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