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4 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工作說明會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訊息:
(一) 時間:(擇一場次參加)
1.場次一: 114 年 8 月 5 日(星期二) 13:00 至 17:00 。
2.場次二: 114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五) 13:00 至 17:00 。
3.場次三: 114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一) 13:00 至 17:00 。
(二) 地點:本市大橋國中階梯教室。
(三) 參加對象及資格:各場次參加人數為 250 人,本局保留最後審核權。
1.本市公私立國小、國中及高中鑑定評估人員。(此課程為鑑定評估人員每年必修研習 3 小時。)
2.本市公私立國小、國中及高中(含特殊學校)特教組長或特教業務承辦人。
3.本市市立國小、國中及高中特教教師。
(四)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各場次前 7 日截止報名,請逕自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完成報名,報名後請自行上網查詢是否錄取,經錄取後因故無法參加者,請於研習前 3 天告知承辦單位俾利辦理遞補作業。
三、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需全程參與,不得請假。
(二)校內停車位有限,請盡量共乘。
(三)請自備環保杯及環保餐具。
(四)如遇颱風或天然災害,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停班停課公告為準。
(五)114 學年度辦理旨揭鑑定安置說明會,進行各類鑑定業務相關流程及程序,本學年度不另行辦理各類鑑定說明會。
四、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 1 份(如附件)。
五、若有疑義,請與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黃老師聯繫(電話 2412734 分機 12 , anice15@tn.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