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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紀亨 - 學務處 | 2023-02-23 | 點閱數: 73
說明: 一、旨揭活動為推動全國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含研究所)廣播教育,透過競賽活動培養廣播人才,並提升年輕世代之媒體素養能力。 二、本屆競賽項目包括教育專題報導獎、社會關懷節目獎、兒童節目獎、藝術文化節目獎、音樂節目獎、單元節目獎、公益廣告獎、高校聲優獎,共計 8 類獎項。 三、本活動採網路報名,報名日期自本(112)年 4 月 15 日(星期六)至 5 月 2 日(星期二)中午 12:00 截止報名。活動簡章及報名請至本臺官網「金聲獎專區」查詢(網址: https://news.ner.gov.tw/)。  
公告 劉紀亨 - 學務處 | 2023-02-23 | 點閱數: 17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2 月 1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15057B 號函辦理。 二、本要點得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網站( https://www.k12ea.gov.tw/)法令規章頁面,類別:行政規則下載。  
公告 劉紀亨 - 學務處 | 2023-02-23 | 點閱數: 114
說明: 一、本會自 2011 年開始舉辦「愛讓世界轉動 兒少公益行動」徵選,多年來累積超過萬名來自全台各地師生踴躍參與,以 STAGE 行動步驟讓孩子走進世界舞台,學習發現問題、付諸行動、發揮愛心並能收穫成長。 二、「愛讓世界轉動 兒少公益行動」徵選資訊 (一)活動報名:即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5 日止 (二)活動對象:國小、國中、高中之學生,團隊學生人數以 3~20 人為限。 (三)組隊資格:以班級、社區、家庭為單位報名。 (四)投稿主題:能呼應 SDGs17 項指標之議題,且具國際性之公益行動方案皆可投稿徵選。 (五)活動獎項:主辦單位可視收件組數保留活動調整及修改獎項之權利。 (1)優選 5 組... 觀看完整文章
劉紀亨 - 學務處 | 2023-02-23 | 點閱數: 138
說明: 一、本署為鼓勵青年以多元方式體驗壯遊,與臺灣各地人文社會深度互動,認識臺灣不同面向及在地特色,並從壯遊過程中探索自我價值,培養多元能力,辦理感動地圖計畫。 二、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申請資格: 15 至 35 歲青年,至少 2 人(含)以上組成團隊。本國青年可與境外青年共同組隊參加,但至少 1 人為本國青年,所有團員須於企劃執行期間全程參與。 (二)報名組別:依申請對象分為「扎根種子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圓夢青年組」(18 至 35 歲青年)。 (三)徵件內容:以議題探研、達人見習、環島探索等多元方式,融合創意元素之壯遊臺灣企劃。 (四)實踐獎金:新臺幣(以下同)2-8 萬元 (若有原住...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劉紀亨 - 學務處 | 2023-02-23 | 點閱數: 133
說明: 一、詐騙集團為了製造金流斷點、躲避檢警追緝,無所不用其極的蒐集民眾的金融帳戶。因而衍生的冤案及系統性人權侵害議題不勝枚舉,學生利用閒暇時間上網找打工因而成為人頭詐騙受害者的新聞更是時有所聞。 二、本會自民國 102 年起,即長期關心人頭詐騙所衍生的系統性司法人權問題,本會台中辦公室今年舉辦「詐騙之國的闖關者♠人頭詐騙的過去、現在與未來」特展,希冀藉由展覽的舉辦配合講座、辯論賽等系列活動,呼籲更多民眾可以共同關心、重視本議題,避免更多「加害的受害者」產生。敬請惠予協助宣傳,歡迎 貴校師生預約觀展、申請團體導覽。( https://www.jrf.org.tw/articles/2422 )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劉紀亨 - 學務處 | 2023-02-23 | 點閱數: 85
說明: 一、兒福聯盟長期致力於推廣及保障兒童權利,邀請兒少成為「兒童權利公約推廣生力軍」志工,透過線上學習認識兒童權利,將學習轉化為行動,並推廣兒童權利公約。 二、報名資訊摘敘如下: (一)志工資格:年滿 14 歲至未滿 20 歲 (二)服務時間:累計十二週 (三)服務地點:採線上課程與線上服務,請至本會 1420Hz 兒少發聲平台 (四)服務時數:提供服務學習時數,總計 6 小時 (五)服務內容:推廣兒童權利公約 三、詳細志工招募可參見附件,如有其他事項,惠請洽詢本會承辦窗口,研發組吳小姐(電話: 02-2799-0333 分機 505)  
公告 劉紀亨 - 學務處 | 2023-02-20 | 點閱數: 75
國中服務學習時數已匯入系統(截至 2/18)請上網查詢如有錯誤,請至訓育組確認
公告 劉紀亨 - 學務處 | 2023-02-18 | 點閱數: 84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 112 年 2 月 16 日台內民字第 1120221730 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查國旗下半旗實施辦法第 3 條規定:「和平紀念日當日下半旗一日。」第 8 條規定:「下半旗時,應先將國旗升至桿頂,再下降至旗身橫長二分之一處。降旗時,仍應升至桿頂,再行下降。」第 9 條規定:「下半旗時,與國旗並列懸掛之旗幟,其高度不得高於國旗。」本案請依上開規定辦理。  
公告 劉紀亨 - 學務處 | 2023-02-18 | 點閱數: 139
說明: 一、比賽日期: 112 年 3 月 26 日(星期日)。 二、比賽組別:親子組、國中組、高中組、大專組。 三、比賽地點: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多用途草坪(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 115 號)。 四、報名日期: 2 月 20 日(星期一)起至 3 月 14 日(星期二)止,額滿提前截止。 五、報名費用:免收。 六、保證金:每隊(含親子組每 1 組)報名時需繳交保證金新台幣 500 元,於比賽日報到時憑收據退還,未報到之棄權隊伍(含親子組每 1 組)保證金不予退還並解繳市庫。 七、本項比賽納入「高雄區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高雄市學習領域競賽表現採計參考項目」健體類。 八、本活動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故不可歸責於主辦...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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